| 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 发布时间 | 2025-10-09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 关键词 | |||
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完善莱芜渔港综合管理站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完善莱芜渔港综合管理站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5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7707.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完善莱芜渔港综合管理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2770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完善莱芜渔港综合管理站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二十三: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二十三: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二十三: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完善莱芜渔港综合管理站项目):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完善莱芜渔港综合管理站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3.上述资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9:30(9:0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hsjl.com)。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5楼
联系方式:0754-85854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9日
附件: